“身為村干部,在土地征用過程中以虛報方式騙取土地補償款,用于村集體其他支出,現給予村原婦聯主任嚴某黨內警告處分。”日前,江蘇省濱海縣紀委監委在蔡橋鎮官尖村村部送達了一份處分決定書,同時給村干部們上了一堂紀律教育課。
此前,濱海縣紀委監委收到了一封蔡橋鎮官尖村村民的實名舉報信,反映該村村干部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問題,縣紀委監委隨即組成調查組對舉報內容進行研判。
“付款明細上有趙某某的名字,后來為何錢又退了?”在核實村土地征用補償款發放情況時,調查組發現名單中有一人存在疑點。
“趙某某是土地被征用人成某某的兒媳婦,由于成某某年紀大了,趙某某找到我們要求把土地征用補償款直接付給她。后來核對時發現,村干部按初始名單也向成某某付了款,我們就讓趙某某將錢退回來。”調查組前來核對時,嚴某回答道。
調查人員隨后走訪趙某某了解到,其當時就將錢退回了村里。但在核查退款賬單時,調查人員卻發現退款到賬的時間就在不久前,感覺這里存在貓膩。
“這7萬余元退款應該是一年前趙某某退款的時候入賬,為啥前幾天才入賬?”隨后,調查人員找嚴某談話。眼看事情快瞞不住了,嚴某猶豫片刻,交代了實情。
原來,官尖村根據規劃,需在二組征用30余畝的土地上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小區,時任村婦聯主任兼二組組長嚴某考慮自己即將離任,向時任村委會主任陶某某提出,自己墊付電站打水費等5000余元費用還沒解決,建議陶某某利用發放征地補償款的機會多發一份補償款,用于償還賬外債務。陶某某考慮到村里還存在其他無法正常支出的賬務,便同意嚴某的建議。
隨后,嚴某在初始名單的基礎上,將征收戶成某某一家虛報為兩個人,將征地補償款打給征收戶成某某的同時,也打給了趙某某7萬余元。隨后又以村里已打給成某某為由,向趙某某要回,成功套取了一人份的補償款。該款項在償還嚴某墊付的5000余元費用后,剩余補償款又用來償還了村里其他無法正常支出的賬務。此后,陶某某聽到有人舉報其騙取土地征用補償款問題后,個人拿出7萬余元打入村賬。最終,陶某某和嚴某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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