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作為黨員,雖然已經退休,也要嚴格要求自己……”近日,面對前來回訪的河南省孟州市紀委監委第三監督檢查室工作人員,該市城關供銷社原主任姬某某說。
此前,孟州市紀委監委開展供銷系統問題線索“清零”行動。在問題線索“大起底”“大排查”時,城關供銷社財務賬冊中的工資發放清單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這個工資表不對勁,已經退休的人員為何還繼續領取工資補助?這其中一定有問題。”該市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核實。調查人員一邊從財務賬冊入手繼續查找疑點,一邊向城關供銷社其他工作人員了解情況。
經調查發現,2020年7月姬某某已經辦理退休,可他從2020年8月到12月,繼續領取了5個月工資補助,合計24932元。調查組當機立斷,決定直接對姬某某進行談話。
“你辦了退休手續后,為何還照常在城關供銷社領取工資補助?”
“我雖然退休了,但還主持供銷社的工作,就按照退休前的工資標準領工資了。”姬某某有些不以為然。
調查組繼續追問:“你主持工作這事經過市供銷社批準了嗎?還有養老保險金在此期間是不是正常領取?”
面對逐漸尖銳的問題,姬某某開始閃爍其詞:“市里有沒有批準我還不清楚,但我一直負責全面工作,再說養老金是我之前交的社保,和這不是一回事。”
“按照相關規定,你退休后繼續主持工作必須經市供銷社批準,而且酬勞發放也有定額標準,你領取的工資補助明顯超出正常范圍……”
“都怪我對自身要求不嚴,在原則性問題上存在僥幸心理。”姬某某懊惱地說。原來,姬某某退休后,市供銷社對城關供銷社主任沒有及時調整,其就繼續履行主任職責,領取的工資也沒有經過市供銷社批準同意。
經查,姬某某身為中共黨員,在退休后主持城關供銷社工作期間,違規自定薪酬并領取工資補助,違反廉潔紀律。最終,姬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上交違紀所得24932元。同時,該市紀委監委向市供銷社下達監察建議書,要求在供銷領域舉一反三,結合典型案例開展以案促改,對照問題開展“大排查”,全面梳理風險點,確保每一筆資金運行都得到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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