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高密市紀委監委在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某村多位村民反映玉米受災賠償金與繳納的保險賠償標準不一致的問題,該市紀委監委判斷其中可能存在貓膩,隨即組織干部開展核查。
核查組工作人員到相關保險公司查閱了該村的投保清單和賠付明細,又到鎮經管站調取了有關賬目,均顯示該村所有農戶按低檔4元/畝的標準繳納玉米保險,但周邊的村多是按照高檔8.4元/畝的標準繳納。對此,核查組了解到,由于當時雨水較大,附近村的農戶普遍選擇高檔保費,以降低風險,而該村農戶均按低檔標準投保顯然不合情理,工作人員便以此為突破口,開展進一步調查。
核查組兵分三路,一路到村民家中走訪,一路與村級監督小組成員談話了解,一路與具體負責收取玉米保險費的村干部進行談話。經走訪,工作人員發現,該村按高檔8.4元/畝的標準收取村民玉米保險費,但是按低檔4元/畝的標準為村民投保,剩余保險費被存于村集體賬戶用于后續支出。
“明明是按高檔收取的玉米保險費,為什么只按低檔標準為村民投保?”核查組工作人員找來該村黨支部書記王某詢問。
“這個保險交了好幾年,一直沒派上用場,我就跟兩名村‘兩委’成員商議交個低檔,剩下的錢還能給村里辦點事。但是,剩下的錢絕對沒進個人腰包。”王某交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未按程序,擅自更改投保檔次,即便錢沒進自己腰包也不行,這是典型的亂作為問題,玉米受了災,損失最大的還是群眾。”面對核查組工作人員的批評教育,王某低下了頭。
最終,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兩名村“兩委”成員也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王某等自行籌措資金對受災群眾進行了補償。
高密市紀委監委結合專項整治和近年來“三資”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推動舉一反三,在全市15個鎮(街)、910個村(社區)開展農村“三資”領域專項治理,并選取近年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土地承包、惠農補貼、“三資”管理等領域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督促黨員干部履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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